看望病愈老人 成都四人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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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9年7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法弟子彭昌华、刘国秀、范慧霞和另一大法弟子,正在看望已基本康复的重症老人樊大爷。新都“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国保大队及城西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突然闯入樊家,控制屋里的人,并非法抄家。又到彭昌华家绑架了彭的妻子范慧霞和非法抄家。

一系列非法行动后,警察潜伏在樊家没走,直至4点多又绑架了何群和另一位大法弟子后,才离开樊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家住新都区状元街的樊大爷是位74岁的退休工人。6月底的一个晚上,半夜时分左胸腔突然疼痛难忍,第二天就感到胸口堵得慌,咳嗽都很困难。低烧十几天,反反复复,晚上睡觉迷迷糊糊,脚也肿了,走路都很困难,实在不能自理了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天病情突然恶化,呼吸困难,心脏衰竭,立即被转到重症监护室抢救,从胸腔里抽出1500ml积液,医院诊断为:双侧肺炎、急性左心衰、左侧液气胸(脓胸)、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医生告诉家属大爷已病危,无法医治。

第五天凌晨,樊大爷拔掉了身上所有的管子,坚持要回家,这一举动,让在场的家人及医护人员惊诧不已,院方说:如要出院,后果自负。就这样,在医院住了五天,花了一万多块钱的情况下,樊大爷坚持回到了自己的家。

樊大爷回家后卧床不起、小便失禁、家人就给他用上尿不湿,不能吃喝、二十多天没解大便,连话都是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蹦出一个字来。亲朋好友焦急万分,不知如何是好,便向身边的邻居、同事、朋友诉说老人的倔强与家人的担心与无奈。

樊大爷的朋友知道此事后,便前去看望,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他们亲身经历过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便给不愿上医院的倔强老人建议,读一读《转法轮》这本书。经老人同意后,法轮功学员就陪樊大爷坚持读了四天《转法轮》,奇迹出现了,樊大爷能吃饭了,大小便也正常了,还能自己走上二楼去,说话也正常了。

就这样,樊大爷在没有用任何药物医治的前提下,康复了。这一巨大的变化,让亲朋好友、周围邻居亲眼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而赞不绝口。不幸的是,当大家正在为樊大爷康复而高兴时,却发生了绑架事件。

事发后,众位被绑架受害者的家属到派出所质问警察是按哪条法律办事?被抓走的家人到底犯了那条法律?至今,派出所未给家属一个他们抓人的合理合法的解释及任何一纸凭证。

8月3日上午,被绑架人何群的家属到区“610”去找周江、刘兴勇等讲理,周江等人不但不接待,反而暗中指使国保大队恶警对在政府广场上的所有人进行拍照、跟踪,并又肆意绑架了一名在社保局门前停寄电瓶车的法轮功学员冯仁军。周江还对家属说:“你们都被监控起来了”。并把绑架、迫害的责任都推到警察身上去了。

新都善良的父老乡亲们,周江、刘兴勇的亲朋好友们,你们都看一看,用我们纳税人钱养活的周江、刘兴勇等,这些年在区政府“610”都干了些什么?抓捕法轮功学员都是非法的,因为法轮功学员只是按照“真、善、忍”修炼,做一个更好的人,在不公正的对待下讲清真相,这是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是最基本的合法权利。难怪现在老百姓流行一句话: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

“610”组织的罪恶

“610” 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故称为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所有内部文件、政策都是来自于“610”。然而,这个臭名昭著的“610”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非法组织。它的成立直接违反了《宪法》第36条和第89条,未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未得到国务院的任命。由于“610”的罪恶在国内国外的大量曝光,为了掩盖罪行又先后更名为“维稳办”、“防邪办”,后又合并到“综治办”。

新都区610办公室主任:周江,科长:刘兴勇,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一直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新都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段有:拘留、劳教、劳改、在泥巴坨办洗脑班,或把新都法轮功学员送进新津洗脑班,给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乡、镇、村、社等施加压力,让他们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每年的12月份区 “610”及政法委还要印发宣传单、日历、书籍、标语等毒害新都民众。

迫害法轮功10年来,在“610”周江、刘兴勇的直接指挥下,新都区不算劳教的,仅劳改就有20余人,刑期3—8年不等,其中黄香玲(木兰镇)、蒋玉芬(军屯镇)、王英霞(103厂)吴奉全、吴奉林(新都镇)等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其中吴奉林、吴奉全已是第二次被非法劳改,总刑期为7.5—8年。阳从梅(新都镇河屯人)正在哺乳期,任然被弄到法院判刑。彭昌华(新都镇)、范慧霞(新都镇)、叶素华、罗素荣(大丰镇)、付发芝(阿坝州)、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新都看守所。冯仁军(大足县)被送到大足洗脑班。

新都区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胡红跃,女,45岁,新都油嘴油泵厂职工;刘生乐,女,53岁,新都区泥巴坨人;吴大碧,女,57岁,新都区通站路;吴明忠,男,40岁,红光七分厂工程师;其中吴大碧和刘生乐被迫害致死,周江、刘兴勇负有主要责任。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通过各种方式给他们讲真相,希望他们能悬崖勒马,不要再助纣为虐,给自己留条生路。令人遗憾的是:直至今日,我们都没有看到周江、刘兴勇等有任何悔改之意。

正告“610”人员和当地警察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表明公民坚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达宣传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与资料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江泽民的意志和人民日报社论及民政部的通告不是法律,所有的镇压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目前江泽民及其帮凶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诉讼国际法庭,并面临三十多个国家六十一起诉讼,已有十二起宣判定罪。

历史如转轮,人类的历史也告诉我们:迫害正义的从来没有成功过。古罗马帝国在一千多年前残酷镇压基督信徒,但是不仅没有灭掉基督信徒们的信仰,反而使基督教传遍全世界。古罗马帝国却因此遭到了上天的惩罚,在发生了四次大瘟疫(鼠疫、伤寒等)后灭亡了!二战时期,执行希特勒罪恶政策杀害犹太人的执行者、帮凶无一能幸免,而且漏网者,无论时日长短,被终生通缉。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

执法犯法,自取恶果。历史的教训不可忘记。文革中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不是法律)迫害老干部。1976年文革结束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等人要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在追查开始前1977年5月19日刘传新赶紧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些看守员和审讯员,此外还清查出文革中“表现积极”的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对他们的家属只是给了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

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无论什么理由(其实都是借口),都是把自己往死里害,因为法轮功学员是来救人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佛教始祖释迦牟尼佛早就说过:到末法时期,转轮圣王要到人间来传法度人,到那时,三千年一开的佛国圣花“优昙婆罗花”会在世间普遍开放。现在世界各地都有优昙婆罗花相继开放,新都区电子路、石油学院、河屯等法轮功学员家里都有此花开放,就连城西派出所办公楼左侧台阶上的花盆内栽的橡皮树的树叶上也有优昙婆罗花开放,时间是 2008年11月。新都宝光寺里有三大稀世珍品,其中之一就是“优昙婆罗花”,另两件是“贝叶经”和“佛祖舍利”。

其实你们“610”成员、警察、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中,绝大多数都是迫于压力或为保工作,是违心的,并非是自己真正要整法轮功,但是这是生死攸关的重大之事。你们抓了法轮功学员,就犯下了滔天罪行,如不悔改,真的将会与中共一同灭亡。恶报,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写出来也不是因为仇恨,是想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知悔悟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天理不容,人间的法律也不会饶恕你们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誓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者绳之以法,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赶快停止迫害,理性与智慧的,力所能及的帮助、释放法轮功学员,这都会给你们减轻罪业,增添福份,不仅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还会使你们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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